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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桑菊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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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吸系统用药
夏桑菊颗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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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名称
通用名称:夏桑菊颗粒
汉语拼音:Xiasangju Keli
成份
夏枯草、野菊花、桑叶  。辅料为蔗糖  。
性状
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  。
功能主治
清肝明目 ,疏风散热 ,除湿痹 ,解疮毒  。用于风热感冒 ,目赤头痛 ,头晕耳鸣 ,咽喉肿痛 ,疔疮肿毒等症 ,并可作清凉饮料  。
规格
每袋装10克
用法用量
口服 ,一次10~20克 ,一日3次  。
不良反应
尚不明确  。
禁忌
尚不明确  。
注意事项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  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 。
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,其表现为恶寒重 ,发热轻 ,无汗 ,头痛 ,鼻塞 ,流清涕 ,喉痒咳嗽  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。
5.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,或症状加重 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 ,并去医院就诊  。
6.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。
7.脾胃虚寒 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  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,过敏体质者慎用  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。
药物相互作用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。
贮藏
密封  。
包装
内包材为药品包装用复合膜BOPP/镀铝CPP ,10克×20袋/包  。
有效期
24个月  。
执行标准
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一部
批准文号
国药准字Z45021379
说明书修订日期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
名 称: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
生产企业
企业名称: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
邮政编码:530031
电话号码:0771-4818318(销售)
0771-4885986(质量)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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